记者昨日查阅国家旅游局网站发现,实施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1年多以来,目前全国上“黑名单”(被记录)的有18人,其中重庆2人。
去年9月,在泰国曼谷发生了中国游客大闹机场的事件,后经国家旅游局和重庆市旅游局联合调查,4名涉事游客被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对象,其中2名为四川游客,2名为重庆游客(女)。
市旅游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谢东表示,实施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1年多来,特别是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后,目前在全社会已逐步树立起了一种制度尊严,也让一些不文明旅客在旅游过程中有所忌惮,文明出游的自觉性正在逐步形成。
另外,《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(试行)》2月1日实施后,出现第一批上榜者。前不久,中航协发布了首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,有3名旅客被列入记录,记录期限分别为1年和2年。据了解,这3名旅客均在搭乘民航班机出行时发生了不文明行为,并受到公安机关处理。同时,2月1日,中国国航、东方航空、南方航空、海航集团、春秋航空5家航空公司在三亚签署联合声明,合力对不文明游客采取限制措施。
本报讯 (记者 吴国富)本报记者昨天从市旅游执法总队获悉,5月底,国家旅游局新颁布并实施了新版的《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,亮点包括对不文明行为的记录从7种增至9种,增加了从业人员和未成年人等,比以前更进了一步。
旅游从业人员纳入监管之中
谢东认为,此次实施的办法的第一个亮点是把原来标题中的“游客”变为了“旅游”,也就是说,适用范围从游客扩展到了旅游从业人员。
根据办法,旅游从业人员被纳入记录的旅游不文明行为有五类,包括价格欺诈,侮辱、殴打、胁迫游客等(详见附表)。市旅游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谢东举例说:“比如导游或领队在带团过程中给游客讲黄段子、摆不文雅的龙门阵,都属于不文明行为。”而业界人士认为,如果旅游从业人员真是涉嫌价格欺诈、欺骗诱导游客消费,可能还不只是不文明那么简单,还可能违反《旅游法》。
对游客来说,新的办法规定有9种不文明行为要被记录,这比原来的办法多出了两种(详见附表)。同时,办法还规定,因监护人存在重大过错导致被监护人发生旅游不文明行为,对监护人进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。这就明确了未成年人发生旅游不文明行为后谁来担责的问题。
另据谢东介绍,原办法中只有“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活动”这种不文明旅游行为,新办法则增加了“违反旅游场所规定”这句话,这意味着游客在景区、公园等场所应遵守秩序和相关规定。
记录的信息最长可保存5年
根据新办法第四条的规定,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信息包括以下几项:不文明行为当事人的姓名、性别、户籍省份;不文明行为的具体表现、不文明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;对不文明行为的记录期限。
《办法》规定,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的保存期限为1-5年,实行动态管理。旅游不文明行为当事人违反刑法的,信息保存期限为3-5年;旅游不文明行为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或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,信息保存期限为2-4年;旅游不文明行为当事人未受到法律法规处罚,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,信息保存期限为1-3年。
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,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可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。此外,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提供错误信息或篡改、损毁、非法使用、发布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的,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分,情节严重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记者昨日查阅国家旅游局网站发现,实施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1年多以来,目前全国上“黑名单”(被记录)的有18人,其中重庆2人。
去年9月,在泰国曼谷发生了中国游客大闹机场的事件,后经国家旅游局和重庆市旅游局联合调查,4名涉事游客被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对象,其中2名为四川游客,2名为重庆游客(女)。
市旅游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谢东表示,实施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1年多来,特别是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后,目前在全社会已逐步树立起了一种制度尊严,也让一些不文明旅客在旅游过程中有所忌惮,文明出游的自觉性正在逐步形成。
另外,《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(试行)》2月1日实施后,出现第一批上榜者。前不久,中航协发布了首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,有3名旅客被列入记录,记录期限分别为1年和2年。据了解,这3名旅客均在搭乘民航班机出行时发生了不文明行为,并受到公安机关处理。同时,2月1日,中国国航、东方航空、南方航空、海航集团、春秋航空5家航空公司在三亚签署联合声明,合力对不文明游客采取限制措施。
本报讯 (记者 吴国富)本报记者昨天从市旅游执法总队获悉,5月底,国家旅游局新颁布并实施了新版的《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,亮点包括对不文明行为的记录从7种增至9种,增加了从业人员和未成年人等,比以前更进了一步。
旅游从业人员纳入监管之中
谢东认为,此次实施的办法的第一个亮点是把原来标题中的“游客”变为了“旅游”,也就是说,适用范围从游客扩展到了旅游从业人员。
根据办法,旅游从业人员被纳入记录的旅游不文明行为有五类,包括价格欺诈,侮辱、殴打、胁迫游客等(详见附表)。市旅游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谢东举例说:“比如导游或领队在带团过程中给游客讲黄段子、摆不文雅的龙门阵,都属于不文明行为。”而业界人士认为,如果旅游从业人员真是涉嫌价格欺诈、欺骗诱导游客消费,可能还不只是不文明那么简单,还可能违反《旅游法》。
对游客来说,新的办法规定有9种不文明行为要被记录,这比原来的办法多出了两种(详见附表)。同时,办法还规定,因监护人存在重大过错导致被监护人发生旅游不文明行为,对监护人进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。这就明确了未成年人发生旅游不文明行为后谁来担责的问题。
另据谢东介绍,原办法中只有“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活动”这种不文明旅游行为,新办法则增加了“违反旅游场所规定”这句话,这意味着游客在景区、公园等场所应遵守秩序和相关规定。
记录的信息最长可保存5年
根据新办法第四条的规定,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信息包括以下几项:不文明行为当事人的姓名、性别、户籍省份;不文明行为的具体表现、不文明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;对不文明行为的记录期限。
《办法》规定,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的保存期限为1-5年,实行动态管理。旅游不文明行为当事人违反刑法的,信息保存期限为3-5年;旅游不文明行为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或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,信息保存期限为2-4年;旅游不文明行为当事人未受到法律法规处罚,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,信息保存期限为1-3年。
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,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可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。此外,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提供错误信息或篡改、损毁、非法使用、发布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的,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分,情节严重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